杨清乐律师亲办案例
律师连破两道封锁 劳动者获得双重补偿
来源:杨清乐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12
浏览量:773

律师连破两道封锁

劳动者获得双重补偿

——杨清乐律师成功案例

作者 刘波

葫芦岛市的古先生在某集团公司从事司机工作6年,说不用就不用了。古先生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古先生败诉。

在葫芦岛杨清乐律师的代理下,用人单位终于在法院低头,向谷伟支付了补偿。

劳动者申请仲裁,遇到用人单位两条防线阻击

古先生2008年进入葫芦岛市某集团公司工作,为小车司机。201411月,单位突然告知古先生不用来上班了。至于经济补偿金啥的,连提都没提。

古先生感到心里很不平衡,因为他的合同还没有到期。古先生一气之下,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要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自己没有休息过的双休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以及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开庭的时候,用人单位设置了两道防线阻击古先生的仲裁:一个是古先生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一个是古先生不接受新的岗位,所以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0156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了裁决,裁决用人单位的理由成立,古先生的两个裁决都告失败。

杨律师运用法律大杀器,连破用人单位两道防线

古先生委托位于葫芦岛市的辽宁杨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清乐作为自己的代理人,依法在接到裁决书的15日内向连山区法院提起了诉讼。

针对用人单位的防线,杨律师一一进行破解。

针对不定时工作制问题,杨清乐律师认为,小车司机每天必须值守在单位,随时为领导出车,小车司机不属于法律允许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另外,劳动行政部门审批表上看,该单位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当中,也不包括古先生。

针对用人单位提出的古先生不服从新岗位安排的问题,杨清乐律师认为,单位准备安排古先生为大车司机,虽然大车司机工资有所提高,但是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比小车司机恶化。而法律规定,只有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的工作条件,劳动者拒绝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显然,古先生被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的两道防线不能成立,依法进行调解,最后以用人单位向古先生支付几万元的补偿金而结束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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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清乐
  • 执业律所:
    辽宁杨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1211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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