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清乐律师亲办案例
层层推理,“无罪”被告人终于获刑
来源:杨清乐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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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层推理,“无罪”被告人终于获刑


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无罪。杨清乐律师为被害人代理,杨清乐律师利用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法律知识,“连克”检察院和法院两道关口,终于让“无罪”的被告人进了监狱。


被告人无罪,被害人找杨律师

2018年夏天,对于宋家是一个沮丧的季节。宋家的女儿宋某,在除夕夜被人打得颅骨骨折,打人的人却被法院一审判决无罪。

经人介绍,宋家慕名找到了擅长各种刑事案件的杨清乐律师。这次是反着来,杨律师的目标不是为他人辩护无罪,而是要求司法机关判决被告人有罪。杨清乐律师通过查阅卷宗和宋家人介绍案情,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无罪的理由不成立。


层层推理,突破无罪防线


杨律师受理案件的时候,检察院已经向法院提起了抗诉。但是,消息仍然是令人沮丧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一级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下级检察院抗诉不当的,可以撤回抗诉。

这个案件就是这样,承办该案的上一级检察院检察官,也认为抗诉被告人罪名成立的证据不足,拟撤回抗诉。

杨清乐律师感觉到案件这种走向后,立即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即对被告人构成犯罪进行论证。

一审法院和部分检察官认为证据不足,也有自己的理由和根据:被害人被伤害发生在宋家后院,当时没有其他目击者,卷宗中,又没有作案工具,更重要的是被害人和家里人都说不清被告人是用什么打了被害人。

但是,被害人颅骨骨折,确实真实存在。

杨清乐律师写出了六点论证意见,从被告人存在犯罪动机、被害人受伤完全可以排除其他原因导致等方面论证被害人伤害只能是被告人故意伤害形成。“没有凶器,以及宋家人陈述的被告人伤害过程存在部分差别和被害人自己不能叙述是如何被被告人伤害这些看起来不利于对被告人定罪的情节,正好能证明故意伤害事实成立,如果是宋家人故意构陷被告人,必然会安排好凶器,全家统一口径。。。。。。。”杨清乐律师论证说。

上一级检察院对杨清乐律师的意见高度重视,经过集体研究,最后决定支持抗诉。


“无罪”被告人被判刑一年半


二审开庭,被告人和辩护律师,继续以被告人没有作案动机,没有作案工具,没有证人目击,被害人自己说不清是如何受到伤害进行辩护。

杨清乐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八点论证意见,论证被告人伤害事实成立。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完全采纳了杨清乐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人犯罪事实成立,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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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清乐律师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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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杨清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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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杨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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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14*********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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